智慧罗平停车是罗平吉通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的本地停车应用,专为罗平市民打造。软件丰富功能,能帮助用户快速完成停车操作,使用体验十分便捷。首次使用时,用户需先注册账号,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轻松上手。随着家庭车辆保有量持续增长,部分家庭甚至拥有多辆车,导致车位资源日益紧张,许多用户常因找不到车位而困扰,这款软件恰好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智慧罗平为用户带来了诸多便利,它能提供精准的在线导航服务,帮助用户快速定位附近的停车位,还支持在线预订车位和缴纳停车费。这些便捷的停车与支付功能,让用户停车更加高效顺畅。无论身处何地,用户都能轻松找到附近的停车位,有需要的朋友不妨试试智慧罗平!
1、无论是停车还是付费都十分便捷,所以不用为日后出门的事操心。
2、最优、最全面的停车服务信息供给,智能便捷,十分实用。
3、智慧罗平为您提供精准的在线导航服务,您还能体验在线预订以及停车收费功能。
4、它能够为本地用户提供极为便捷的停车与支付服务,并且整合了导航、停车以及支付等多项功能。
5、在全市范围内帮您找到所需的停车地点,为您在上海停车提供便利。
6、智慧罗平具备丰富多样的功能,让您能够轻松获取自己想要了解的各类体验信息。
智慧罗平的主要职能包括协助开展城市公共区域停车规范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参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立体智能机械车库的建设与管理、停车服务的提供、停车费用的征收,还有公共停车场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停车智能系统与城管智能监控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
并依托物联网技术服务与互联网数据服务,为规范城市停车秩序、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智慧罗平切实停车难、寻位难、缴费繁等痛点,既为车主节省了宝贵时间,又有效降低了停车成本。
1、启动智慧罗平软件后,第一步需完成账号登录或注册操作。
2、接着就能看到智慧罗平软件的首页,页面上有各类停车福利,还提供找车位的服务,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
3、点击地图后,智慧罗平软件将依据你的当前位置完成定位,并搜索周边的停车位。
4、点击“订单”选项,即可查看截至目前的所有订单记录,用户还能按照待缴费和已完成这两个分类来筛选查找。
5、进入“我的”页面,可查询车辆信息与停车费发票;分享操作还能额外获得优惠奖励。
6、用户还能够查询个人的数据统计,其中包含了累计缴费金额、欠费比例以及所有停车次数的统计信息。
1、【收费车型】
小型汽车(含11座以下客车及2吨以下载重车;新能源电动汽车前2小时免费,超出120分钟后按其他小型汽车计费规则收费)
2、【收费时段】
8∶00时至21∶00时。
3、【收费街道类别划分】
一类收费街道包括:文笔路、振兴街、云贵路、龙门街主干道、白腊街、新风巷、西关街主干道、金塘街、红星北路、长寿巷、松岗西街、松岗东街、龙振二巷。
二类收费街道包括:九龙大道、鲁布革大道、金鸡路主干道、三江街、东关街、环松街、向阳路、西屏街、腊山路。
三类收费街道包括永康路、明珠路、沂溪街、陆家巷、江州路、多依路、玉带路、万达路、学田路、双洞路、龙门街次干道、华叶大道、龙振一巷、罗雄路、镇塘路、九龙供电所后面(西关街东段)、刘家塘、通达小区、长青大道、望城路、花海大道、万峰路、白龙路、桐林街、红星街、东屏街、兴龙街、观音街、观音后街、金鸡路151号-109号文贤小区(共6条路)、石桥巷、健康巷、团结街、罗八路以及其他未明确分类的街道。
4、【智慧罗平收费标准】
一类收费街道的停车收费规则如下:车辆停放20分钟以内(包含20分钟)可享受免费;停放时长超过20分钟但未超过1小时(包含1小时),收费3.00元;若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超出部分每30分钟加收1.00元,不足30分钟的部分按照30分钟计算费用。此外,在全天计费时段内,同一泊位对同一车辆的收费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二类收费街道的停车收费规则如下:车辆停放20分钟以内(包含20分钟),可享受免费待遇;若停放时长超过20分钟但未超过1小时(包含1小时),需缴纳2.00元;当停放时间超出1小时后,每额外增加30分钟,加收1.00元,若延长时间不足30分钟,也按照30分钟的标准收取费用。此外,在全天的计费时段内,同一泊位对同一车辆的收费设有最高上限,该上限为15.00元。
三类收费街道的计费规则如下:车辆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不收费;停放时长超过30分钟但在1小时以内(含1小时),收费2.00元;若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每额外增加30分钟加收0.50元,不足30分钟的部分按照30分钟计算费用;此外,在全天的计费时段内,同一车辆在同一泊位停放的费用最高不超过10.00元。
5、【智慧罗平免费停车对象】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救援)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对于在城市道路设置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内候客的出租车,免收其停车服务费。
(三)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14号)的相关要求,对于占用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车辆,在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之后,不得再重复收取停车服务费。
(四)依据《曲靖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免费停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曲发改价费〔2014〕17号)的相关要求,残疾人驾驶本人专用机动车辆,在持有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的情况下,在全市范围内各类非居民区停车场临时停放时,均免收停车费。
6、【其他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提及的收费标准仅针对公共临时停车泊位的占用费用,并不包含车辆保管方面的费用。
v2.0:
更新了包月功能和优化了前端显示
下载排行